1、将了解的情况及委员的意见、建议及时整理成调查报告,尽快送党委、政府及有关部门,使党政有关方面能够引起重视,纳入决策。2、把调查研究与协商对话结合起来,邀请党政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一起座谈协商,对那些意见一致、措施可行的建议,争取党政有关部门表态、决定。3、对一些重要的调查报告,经政协主席会议或常委会议讨论通过后,作为建议案送党委、政府,以引起高度重视。4、对送出的调查报告应注意加强跟踪和信息反馈,如了解到党委、政府对调查报告的意见、建议感到不太完善的信息后,应组织进行补充调查研究,以使调查成果更加完善;如调查成果被转化为党政决策行为后,还可以就贯彻落实情况组织调查或视察,为解决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、新问题继续提出新的意见和建议。?
上一篇:政协提案处理的方式
下一篇:人民政协的文史资料工作